閱覽服務須知
閱覽室地點、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及入館方式:
●臺北閱覽室(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號)
週一至週五,9:30~17:00,提供館藏數位檔案史料應用服務及開架書刊閱覽服務。
進入臺北閱覽室時,請出示政府發行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於服務檯完成登記後,依服務人員指示於指定座位應用數位檔案史料。
●新店閱覽室(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二段406號)
週一至週五,9:30~16:30,提供館藏無數位檔之原件檔案史料應用服務及閉架書庫調閱服務。
新店閱覽室以事先預約為原則,請於新店館區入口處向警衛人員出示政府發行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後進入館區;進入新店閱覽室後,請於服務檯完成登記後,依服務人員指示於指定座位應用原件檔案史料。
#本館閱覽室國定例假日不開放;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停止開放時,另行公告周知。
進出閱覽室時,請主動出示所攜物品,下列物品可攜入:
●可攜入但請置於館方提供的透明袋中:貴重物品(如錢包等)、重要證件、個人常備用藥、未附橡皮擦之鉛筆、筆記本、耳機或散頁空白紙張等。
●可以攜入閱覽室但請向服務檯辦理登記者: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照相機、具照相功能手機;前述器材之照相功能使用時,請不要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
新店閱覽室原件使用須知:
●已完成檢視之原件檔案史料,可於到館前一工作日(國定例假日非屬工作日)於本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送出提調單。
(到館前一工作日15:30前提出申請者,到館當日9:30可提供應用;到館前一工作日15:30後提出申請者,併到館當日10:00原件提調作業時間處理)
(到館前一工作日15:30前提出申請者,到館當日9:30可提供應用;到館前一工作日15:30後提出申請者,併到館當日10:00原件提調作業時間處理)
●現場原件提調時間:10:00、11:00、13:30、14:30。
●每人每次以10卷為原則,每日最多調閱40卷。
●紙本原件僅提供閱覽、抄錄或翻拍(請自備相機),使用時請妥善維護。
●調閱原件應當日歸還,如需繼續應用,倘無人預約,得保留14日。
●郵資實支實付;每次並加收處理費用50元。
●本館收訖複製費用後,收據及檔案史料複製品併同交付申請人。
●複製費用得採下列方式繳付。採郵寄服務者,於複製費用收訖後5日內完成寄送。
聯絡方式
●電話專線:(02)2316-1118 或 (02)2316-1119
●電子信箱:readingroom@drnh.gov.tw (為能有效處理並回覆您的來信,請務必留下真實姓名、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傳真號碼:(02)2370-7196
●通訊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