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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1946年12月25日通過,1947年1月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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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
憲法乃民主憲政的最高根本大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本件為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公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原件,可謂是中華民國民主憲政的基石,珍貴且具唯一性,對中華民國國史具有特殊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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