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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Academia Histo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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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館

國史館1947年成立於南京,1957年在臺復館。2001年,修正公布《國史館組織條例》,設修纂、審編、采集、秘書四處,並於2002年將原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更名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納入轄下。2004年,制定公布《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明訂本館為總統副總統文物業務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