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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藏史料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與憲法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係民國20年5月12日,由國民會議制定,同年6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並發表宣言,凡8章,89條,對人民之權利義務、國計民生、國民教育、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政府之組織等,均有切要之規範,以期培養全體國民養成守紀之精神,並根植民主法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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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係民國35年11月15日,制憲國民大會在南京召開,於同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36年1月1日,國民政府正式公布,是年12月25日施行。凡14章,175條。
中華民國憲法(這會開起一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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