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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Academia Histo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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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總統副總統文物註銷辦法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總統副總統文物註銷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史館。

二、訂定依據: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第六條之二第三項。

三、本案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自107年3月22日至107年5月21日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史館采集處。

(二)地址:台北市長沙街一段2號。

(三)電話:(02)2316-1021。

(四)電子郵件:feng@drnh.gov.tw。

(五)聯絡人:陳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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